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0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 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2 名激励对象中:(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2)15 名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层面的评价结果为“优秀”, 其所属事业部归属系数为 0.85-0.99,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80,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3)14 名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层面的评价结果为“良好”, 其所属事业部归属系数为 0.48-0.84,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240,100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4)7 名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层面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233,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鉴于上述情况,20
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2 人调整为 75 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为 68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06,200 股,
需要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353,800 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3,406,200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