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4-016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06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接到任
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02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0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02 月 0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1 年 0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2021 年 0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09 月 13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2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06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06 月 15 日,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 3,229,900 股,归属人数 64 人。
(八)2023 年 06 月 0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06 月 0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0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激励对象退休、有 2 名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层面
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得归属及 35 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属事业部业绩考核原因不得完全归属,前述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27,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12 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属事业部业绩考核原因不得完全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1,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后续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本次归属股票(96,000 股)及 3 名激励对象因缴款不足放弃本次归属的部分股票(合计 1,7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97,700 股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 4,017,100 股。
(十一)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07 月 05 日,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4,017,100 股,归属人数 87 人。本次归属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和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1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人离职,涉及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13,60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涉及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400 股。
(二)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当期不得归属的 3,877,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鉴于上述情况,2020 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 92 人调整为 83 人,需要
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495,40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0 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因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层面的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 由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4,495,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事项尚须按照《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