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迪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4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03月20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麦迪电气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85人。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自权益授予日起4年。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2)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锁安排如表所
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2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4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4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次解锁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次解锁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2-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锁期 于8%。
以2012-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16%。
以2012-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24%。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2-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锁期 于16%。
以2012-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24%。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步推出,在未来计算解锁条件时将剔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产生的影响,即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年开始,在计算解锁条件时,用于计算净利润增长率的净利润,
应为扣除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对应的净利润数额。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根据《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各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4万股的1.61%,其中首次授予2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51%;预留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0%。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麦迪电气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20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对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4、2015年02月06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通知,并于当日在深交所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5、2015年0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6、2015年03月0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5年0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5年0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麦迪电气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27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符合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85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审核,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