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6
江 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范江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9,715,7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68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4,297,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05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5,41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62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41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4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孙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8,904,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38,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31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选举杨光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8,876,3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8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0,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69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选举林沛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8,876,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8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0,1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69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722,3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6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256,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05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选举曾繁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666,3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20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选举刘海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667,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201,4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2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选举吴德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666,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20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选举唐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7,300,0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7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3,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61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选举黄英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7,30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7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3,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6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伍艳秋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8,889,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23,0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66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选举刘芳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8,877,2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91%。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1,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97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9,510,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7%;反对 132,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 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43,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04%;反对 132,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677%;弃权 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1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慧琳律师、徐发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