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股份 公告编码:2018-093号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元投资”)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因禾元投资所持有的开元股份股票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担保品进行了融资担保,基于2018年8月3日开元股份的收盘价,融资担保比例已经低于银河证券规定的160%,银河证券于2018年8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减持了禾元投资持有的34万股开元股份股票以提升融资担保比例,致使禾元投资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共青城禾元 集中竞价 2018年8月06日 10.18元 340,000 0.10011%
投资管理合 交易
伙企业(有限 合计 340,000 0.10011%
合伙)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与罗华东先生协议转让而来的股份。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共青城禾元 合计持有股份 17,034,000 5.0216,694,000 4.91
投资管理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34,000 5.0216,694,000 4.91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禾元投资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罗华东先生持有的5.02%开元股份股票,罗华东先生系开元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禾元投资与罗华东先生股份协议转让时曾承诺:
(1)出让方(罗华东)、受让方(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21-22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
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
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
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6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11)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30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依据禾元投资提供的《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本公告之日,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禾元投资签署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