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二○二一年八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5号)核准,
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
利率为 4.49%,债券存续期第 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 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 8,000,000.00 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000,000.00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
验字(2016)第 110ZC0550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
行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明细如下:
入账日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期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70010122002264056 2016/8/9 496,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98840155200003362 2016/8/9 496,000,000.00
合计 992,000,000.00
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运用
计划中电影电视剧项目的议案》。根据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四部影视剧的实际投资额不足 4 亿
元,电影电视剧投资部分的剩余募集资金可用于投资其他影视剧。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电影《大富翁》尚未开机且未发生费用支出,公司预计该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不会开机,不会发生重大资金支出。为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将电影《大富翁》调整为电
视剧《天河传》(原名:仙剑奇侠传 4)。此次项目调整不会影响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整体运用计划,符合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相
关约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运用
计划中电影电视剧项目的议案》。根据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四部影视剧的实际投资额不足 4 亿
元,电影电视剧投资部分的剩余募集资金可用于投资其他影视剧。公司预计
电影《轩辕剑》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不会发生重大资金支出,为有效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项目为电影《美人鱼 2》、电影《追龙 2:追缉大富豪》(原名:贼王)、
电影《肥龙过江》以及电视剧《激荡》、电视剧《美人鱼》。若 2019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中用于电影电视剧投资项目实际支出不足人民币 4 亿元,则剩余
募集资金可继续用于投资电影《轩辕剑》。上述影视剧最终名称以国家广播电
视总局核发的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为准。此次项目调整不会影响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整体运用计划,符合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运用计
划的相关约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100,501.82 万元(含已使用的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10.59 万元(含利息收入)。
3、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 金 额
2021.1.1 募集资金余额 105,661.70
减:中介及上市费用
2021 半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半年度项目支出
2021 半年度银行手续费
加:2021 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18. 65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5,880.3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与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发展银
行金桥支行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文
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开设了浦东发展银行
金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1 年 6 月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账户类别 账号 余额(元)
银行全称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 70010122002264056 105,880.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155200003362 0.00
合计 105,880.35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 8 月27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