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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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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使用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使用额度: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6、实施与授权:为便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须与其签订书面法律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并评估风险,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审批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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