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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35 深市 迪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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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迪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使用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3、使用额度: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4、投资品种: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等。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5、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6、实施与授权:为便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969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000,000.00 元,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442,45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伍亿捌仟捌佰伍拾伍万柒仟伍佰肆拾柒元壹角柒分(¥588,557,547.17)。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27 号)。

  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资总额        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1  投资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蒸吨清洁        27,000.00        27,000.00
      能源锅炉改扩建项目

  2  投资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舒适家        15,000.00        13,855.75
      居产业园园区改造及转型升级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0,000.00        58,855.75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33,684.65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573.4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须与其签订书面法律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公司经营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并评估风险,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审批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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