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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35 深市 迪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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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迪森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7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8)。
  截至2020年7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10,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8%,最高成交价6.02元/股,最低成交价 4.4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50,318,276.4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4 日、2019 年 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2 月 4 日、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a、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a、开盘集合竞价;

  b、收盘前半小时内;

  c、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2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448,19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862,049股)。

  3、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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