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7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8)。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53,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 5.68 元/
股,最低成交价 5.64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434,42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a、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a、开盘集合竞价;
b、收盘前半小时内;
c、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2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448,19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862,049股)。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