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7
第三节 董事会......31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3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41
第八章 党建工作......43
第一节 公司总支部的机构设置 ......43
第二节 公司总支部职权......4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9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49
第一节 通知 ......49
第二节 公告 ......5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3
第十三章 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天津膜天膜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于 2010 年 11 月依法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49118895P。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0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
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12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MOTIMO Membran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60 号;邮政编码:300457。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065,35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适用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科学的理念和先进的技术开发、引领市场,造福人类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人为本,构建优秀团队,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创新主体,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安装服务;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股份数量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
1 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 3,000 净资产 34.884
公司
2 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 2,400 净资产 27.907
京群岛)有限公司
3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 净资产 23.256
4 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 500 净资产 5.814
术合作公司
5 李晓燕 300 净资产 3.488
6 李新民 105 净资产 1.221
7 郑春建 100 净资产 1.163
8 刘建立 89 净资产 1.035
9 庄宇 20 净资产 0.233
10 戴海平 5 净资产 0.058
11 高科钢 5 净资产 0.058
12 郭振友 5 净资产 0.058
13 韩宗璞 5 净资产 0.058
14 环国兰 5 净资产 0.058
15 李洪港 5 净资产 0.058
16 李祥得 5 净资产 0.058
17 马世虎 5 净资产 0.058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股份数量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
18 王龙兴 5 净资产 0.058
19 王若凌 5 净资产 0.058
20 魏海英 5 净资产 0.058
21 张琳 5 净资产 0.058
22 张武江 5 净资产 0.058
23 高学娟 3 净资产 0.035
24 侯若冰 3 净资产 0.035
25 刘继强 3 净资产 0.035
26 唐小珊 3 净资产 0.035
27 谢鹏伟 3 净资产 0.035
28 于鸿来 3 净资产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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