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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环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天壕环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62元/股调整为3.57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天壕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9996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3.62-0.0468358=3.5731642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后,授予价格实际调整为 3.5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62 元/股调整为 3.57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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