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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环境: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18-038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9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作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2,059,61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5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278,74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1%。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股有表决权份合计44,278,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98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

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关联股东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新惠嘉吉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初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肖双田回避了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业绩承诺方股份回

购及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59,614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情况:同意44,278,7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娜、余洪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