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分派方案如下:以母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总股本 881,899,053 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7,104,934 股后的股本总额 864,794,1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507,500.12 元(含税),占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2%。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期间共计转股 195,912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
881,899,053 股增至 882,094,96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2,094,965 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7,104,934 股后的股本总额 864,990,031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498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3,507,458.33 元(含
税,因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金额仅可保留 6 位小数,故现金红利实际派发总额比原预案的 73,507,500.12 元少 41.79 元)。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882,094,965 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 0.0833328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833328 元/股=73,507,458.33 元÷882,094,965 股)。综上,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33328 元/股。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母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总股本 881,899,05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7,104,934 股后的
股本总额 864,794,1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507,500.12 元(含税),占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2%。
2、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已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暂停
转股,详见《关于天壕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3-056)。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8 日)期
间共计转股 195,912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 881,899,053 股增至882,094,965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2,094,96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量 17,104,934 股后的股本总额 864,990,0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49807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2,094,965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17,104,934股后的股本总额864,990,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49807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6482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996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498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61 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0*****083 陈作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882,094,965 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 0.0833328 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833328 元/股=73,507,458.33 元÷882,094,965股)。综上,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33328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壕转债,债券代码:12309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5.14 元/股调整为 5.06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关于天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B 座 22A
咨询联系人:边娜
咨询电话:010-62211992
咨询传真:010-6221399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