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节能 公告编号:2014-043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14年7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
应报告。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
请备案材料。
2、2014年5月5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
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6
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
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的说明
根据《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本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38元/股。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公司拟调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由39名调整为38名,将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912万份调整为905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
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王坚军 董事兼总经理 200 22.10% 0.63%
闫冰 副总经理 145 16.02% 0.4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60 61.88% 1.75%
(业务)人员(36人)
合计 905 100% 2.83%
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
以及《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
划调整的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的调整系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而进行,
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伦律师事务关于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