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6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54%,最高成
交价为 16.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98,97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946,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5%,最高成
交价为 18.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93,89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条——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691,821 22.60% 60,638,021 23.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970,465 77.40% 199,024,265 76.65%
合计 259,662,286 100.00% 259,662,286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