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6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54%,最高成
交价为 16.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98,97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条——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