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11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人员组成
董事长:陈林森先生
其余非独立董事:虞樟星先生、蒋敬东先生、朱志坚先生、邹奇仕女士、蒋林先生
独立董事:杨政先生、殷爱荪先生、任佳先生
2、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杨政先生、殷爱荪先生、蒋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政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佳先生、杨政先生、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任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殷爱荪先生、任佳先生、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殷爱荪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陈林森先生、朱志坚先生、蒋林先生、邹奇仕女士、任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林森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第五届监事会人员组成
监事会主席:倪均强先生
其余监事:仇国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强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总裁:朱志坚先生
副总裁:蒋林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玲玲女士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时间超过 6 年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姚维品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维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通过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投资成长动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6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其离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此外,姚维品女士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姚维品女士离职,公司将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陈林森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6 年至 2001 年历任苏州大学激光研究室副主任,苏州大学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1 年至 2008 年任本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九三学社苏州市主委、苏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纳米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782,5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40%;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5,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587,6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71%。陈林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虞樟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7 年至 1992 年任义乌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员,1992 年至 2003 年任义乌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科长,2003 年至今在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浓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虞樟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272,004 股,持股比例 8.19%,
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虞樟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蒋敬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副教授。1991 年起历任苏州大学办公室秘书,江苏苏达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大学产业处党支部书记,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州大学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处长,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州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敬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敬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朱志坚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5 年至 2001 年历任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
2001 年至 2005 年任浙江美浓设计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任本
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维旺科技、维业达、江苏维格董事长,华日升、盐城维盛董事,盐城维旺执行董事,盐城维格执行董事与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82,5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2,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通过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投资成长动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45,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3%。朱志坚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邹奇仕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3 年至 2009 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及审计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 年至今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主管、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邹奇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 5%以上股东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奇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蒋林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10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5 年至 2020 年
任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投资成长动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蒋林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杨政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本科学历,南京审计大学教授、硕导、注册会计师。兼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