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正处于重要发展阶段,自 2019 年以来连续投资建设了微纳新材料
制造项目、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柔性触控屏及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等产业化项目,资本性投入金额较大,周期较长,须保证公司现有及未来重大资金需求安排,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
之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号),再融资事项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
因此,为保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审慎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 2020 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4,478,597.76 元,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利润51,161,634.53 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与《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虞樟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
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510 号),标的资产华日升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5,535.81 万元,完成率为 64.48%。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三楼
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