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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31 深市 苏大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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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22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 100,887,607.8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734,850.86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8,595,290.86 元,扣除 2019 年 5 月派发现金股利
22,604,884.10 元,并按《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073,485.09元后,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54,651,772.53 元。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226,048,8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22,604,884.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 2019 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9,408,586.70 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与《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26日出具的《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11862号),标的资产华日升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548.36万元,超出业绩承诺 238.36万元,完成率为103.26%。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支
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为维旺科技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维旺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为迈塔光电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迈塔光电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但由于迈塔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因视讯通实际控制人陈愉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之女,迈塔光电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陈林森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支持盐城维旺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为盐城维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盐城维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披露网站。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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