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 号)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于 2018 年 2 月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000,000.00 元已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2日汇入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303)171,324,565.00 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564) 168,334,395.00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482)81,341,04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15,602.58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884,397.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613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情况为: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8 年 2 月 22 日共募集资金 430,000,000.00
扣除发行费用 10,115,602.58
募集资金净额 419,884,397.42
减:2018 年度使用 192,008,103.34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5,741,513.03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72,942,176.50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13,250,013.81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400.00
减:2018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2,550.45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 5,021,892.47
减:2019 年度使用 70,675,962.19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28,398,253.76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42,277,708.43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19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5,014.03
加:2019 年度利息收入 6,144,861.43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8,359,521.31
减:2020 年度使用 46,015,881.98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46,015,881.98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20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7,474.96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4,441,029.99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6,777,194.36
减:2021 年度使用 96,274,705.11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96,274,705.11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21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14,630.84
加:2021 年度利息收入 2,115,137.62
减: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余额转 6,932.89
入一般账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96,063.14
减:2022 年半年度使用 16,534,468.50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16,534,468.50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22 年半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加:2022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 90,868.84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152,463.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对宜安云海
增资的募集资金。2018 年 5 月 14 日,宜安科技、宜安云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巢湖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 4 月 3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宜安科技原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2022 年半年度,公司在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78190188000118303 募集资金专户 16,152,463.48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16,152,463.48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入及进展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8 年 4 月24 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项目“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分别投入自筹建设资金 67,161,719.03
元、38,579,794.00 元。2018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终止“非晶合
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由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相关设备变更为新建厂房及购置相关设备并调整该项目内部分项投资金额。
五、控股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情况
由于公司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设备出租给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使用的合同到期,为避免募投项目设备闲置,逸昊金属拟继续租赁非晶合金(液态金属) 精密结构件
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议案》,租赁期限: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
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
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5 月 31 日变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