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5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情况
2018年5月,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8%)转让给株洲国投,同时,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株洲国投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株洲市国资委”)。
2018年9月,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基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协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5月8日、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现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收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股股
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8〕20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株洲国投协议收购宜安实业持有的宜安科技4,500万股股份,同时另行取得宜安实业持有的宜安科技3,375万股股份表决权。收购完成后,株洲国投所持宜安科技股份数从5,000万股增加至9,500万股股份,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20.64%。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