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年6月17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4元/股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6月17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94元/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22,288,490股的1.18%。
3、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丁魁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 5.88% 0.07%
卫青梅 副总经理 50 5.88% 0.07%
李元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5.88% 0.07%
王正民 董事、副总经理 50 5.88%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650 76.47% 0.90%
员(20人)
合计(24人) 850 100.00% 1.18%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达到29,000万元;即以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
基数,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9%;
第二次解锁 以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8%;
第三次解锁 以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6%。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解禁期 个人考核年度 个人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9年度 ①考核年度个人绩效等级为“D”或以下的,对应解除限售
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第二次解锁 2020年度 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等级为“C”的,对应解除限售期内的
限制性股票中的20%部分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第三次解锁 2021年度 ③考核年度个人绩效等级为“A”或“B”的,对应解除限售
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受影响。
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某一激励对象,其根据本激励计划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同时满足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后方可解除限售,对于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授予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扣除现金分红影响)。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关于<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6月10日,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出具说明,认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然成就,同意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17日。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并且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年6月17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4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22,288,490股的1.18%。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4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丁魁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 5.88% 0.07%
卫青梅 副总经理 50 5.88% 0.07%
李元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5.88% 0.07%
王正民 董事、副总经理 50 5.88% 0.07%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650 76.47% 0.90%
员(20人)
合计(24人) 850 100.00% 1.18%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