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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5 深市 德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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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并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ST德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并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并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ST 德威”变更为“*ST 德威”;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300325。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德威”变更为“*ST 德威”。

  2、股票代码:300325。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9 日。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
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媒
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028),因公司存在 2020 年度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风险,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指标,存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除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支付和资产被司法拍卖后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 12,274.93 万元,占 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5.15%。截至目前,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事项暂未解除。

  2020 年度公司审计报告显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德威新
材连续三年亏损,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856,850.64 元,已逾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568,034,173.90 元。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出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开拓相关业务发展,积极引进合作方投入生产相关业务,以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认真对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有效认的措施,防范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带来其他不良影响。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以争取使公司尽快具备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3229379

  传真:0512-53222355

  地址:江苏太仓市沙溪镇东市街 133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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