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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重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2-05-21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16日,本公司通过公开媒体渠道获知,深圳市朗科科

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朗科科技 ” )于当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

专利权的公告》,称本公司的ComyiKEY220产品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

利权。

    在此之前,本公司未曾与朗科科技建立过任何合作关系以及发生

任何专利纠纷,朗科科技也未曾与本公司就该专利事项进行任何沟

通。

    2012年5月17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重要事项

提示性公告》,公告了朗科科技对本公司的起诉事项。鉴于朗科科技

的公告可能对本公司正在进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及询价结果产生不确

定影响,为维护本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决定将本次旋极信息初步询价截止时间顺延至2012

年5月25日。同日,本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关于朗科科技起诉本公司侵权案件的应诉通知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的内容,朗科科技起诉本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朗

科科技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

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其诉讼请求如下:“(1)

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

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发明专利权

的行为;(2)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iKEY220

产品;(3)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iKEY220

产品;(4)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

万元;(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北京市大成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君合”)对本次侵权诉讼涉及的资料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查阅了朗科科技的中国专利文件ZL 99117225.6,发明名称为“用

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本案专利”)

的专利文件(授权公告文本和公开文本),本案专利的申请日为1999

年11月14日,授权日为2002年7月24日,专利权人为朗科科技;同时

查阅了旋极信息的ComyiKEY220产品的技术方案的描述。(2)查阅了

朗科科技的本案专利的专利申请文档,用于确定该中国专利保护范

围。(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一步核实了朗科科技所主张的

本案专利的法律状态。经检索,本案专利的专利权已经授权且处于有
效状态。

    平安证券经核查后出具《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权涉及问题的

核查报告》、大成经核查后出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

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专项核查意见》、君合

经核查后出具《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平安证券、大成、君合经核查认为,本公司的ComyiKEY220产品

与朗科科技涉诉专利的权利要求存在显著差异,未落入朗科科技所主

张的涉诉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不构成对朗科科技涉诉专

利的侵权。

    平安证券、大成经核查认为,本公司对ComyiKey220产品拥有其

全部知识产权,公司对ComyiKey220产品研发思路清晰、形成产品的

研发过程和时间流程完整、明确,并拥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ComyiKEY

软件 V1.0),是本公司独立研发的结果。

    截至目前,在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协调下,公司已与朗科科技进

行了初步沟通但未达成和解,未来仍将继续积极协商,以求在将双方

利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公司认为对方

的侵权诉讼请求不成立,在和解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未来将针对朗

科科技的诉讼请求及时应诉。同时,公司将在未来针对该次诉讼的进

展情况进行持续、充分的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及时接受该信息,并

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最大限度的保证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涉及案件主张侵权的产品近三年销售额分别为3,757.74
万元、8,415.49万元、12,395.53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36.18%、46.00%、41.50%,毛利额分别为1,171.29万元、2,141.74

万元、3,137.31万元,分别占当期毛利总额的34.89%、34.72%、32.42%,

毛利占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此外,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已针对朗科科技诉本

公司侵权案件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

终败诉,并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因本次

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将

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及生产、经营损

失。”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