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灿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乌天
福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灿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灿融”)的全资子公司义乌天福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华能”)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告知天福华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证券账户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
(元/股)
天福华能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5日 8.39 3,500,000 0.319%
天福华能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5日 8.39 2,855,000 0.260%
合计 - - 6,355,000 0.579%
注:(1)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公司股东天福华能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10,638,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福华
能于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到16,993,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
(2)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天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17,952 1.66% 11,862,952 1.08%
华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上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灿融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756,250 9.26% 101,756,250 9.26%
合计 119,974,202 10.92% 113,619,202 10.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
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3、天福华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天福华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