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 11,386,429.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38,642.92 元,提取比例 10%;
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10,247,786.25 元,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9,195,852.72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108,000
元(含税)。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