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20,917.0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42,222.31 元,本年度可
分配利润为 10,778,694.7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2,685,552.96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374,400 元(含税)。
4、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
3,374,4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7%。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派发金额(含税)。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74,400.00 3,818,398.8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20,917.08 8,400,085.01 -7,925,113.75
研发投入(元) 16,255,675.56 15,836,999.04 13,336,663.21
营业收入(元) 397,941,044.90 373,405,226.28 329,242,844.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2,685,552.96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62,685,552.96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7,192,798.8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98,629.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7,192,798.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5,429,337.8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13%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 2023、2024、2025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7,192,798.8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0%、8.5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