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股东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百利”)持有公司股份 9,726,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5%。华盛百利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5,32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收到华盛百利《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华盛百利持有公司股份 9,726,9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华盛百利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同大股份的总股本,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328,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同大股份总股本的 6%。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776,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3,552,000 股,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华盛百利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盛百利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华盛百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华盛百利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华盛百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华盛百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