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采
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俊成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 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的
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田景岩、徐江红、刘秀丽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45,634.43 万元,同比减少 2.74 %;营业利
润为 4,278.74 万元,同比增加 37.86 %;净利润 3,946.31 万元,同比增加 37.03%;
资产总计为 75,943.2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1,330.93 万元,非流动资产 34,612.30
万元;负债合计为 10,897.3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5,045.9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5,045.90 万元。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 司 《 2019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 ni nfo.co 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报出 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 ni nfo.co m.cn 上的相关公告。《2019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于 2020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年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 39,463,064.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46,306.43 元,提取比例 10%;
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35,516,757.89 元,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83,961,854.02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 238,063,314.26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5,520,000.00
元(含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报酬;独立董事及其他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会成员,领取津贴 3.6 万元/年(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公司在充分考虑 2019 年内外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2020 年确定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由净利润指标、销售额指标、回款率指标三部分组成,按指标完成情况计算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所得。
关联董事王乐智先生、于洪亮先生、郑永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20000 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各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情况,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0 年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计划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用于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更有力的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激励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并充分征求管理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乐智先生、于洪亮先生、郑永贵先生、魏增宝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的相关公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年度激励奖金办法的议案》
为推进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与
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以价值创造能力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