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一巷三号麦捷科技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磊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236,940,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995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53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9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0 年9月15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6,539,18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8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010,0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6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张美蓉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80%;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2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8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80%;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2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2.09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54%;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80%;弃权 7,400 股(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48%;反对
4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2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