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情况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珈伟股份,证券代码:300317)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的核实和论证,本次重大事项经初步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暨停牌进展公告》和3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的交易对方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能风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能风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査正发,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以下合称“振发集团”)
2、交易方式
标的股权对价支付方式为:全部以支付现金给振发集团的方式履行支付义务,具体支付方式等将在正式协议中详细约定。
3、交易价格
由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标的股权的评估价格未能最终确定,故此次交易的对价尚未确定。目前经初步协商,各方初步约定,预计整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涉及的电站资产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
4、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自愿受让标的股权,振发集团自愿转让标的股权。如尽职调查结果符合预期,公司届时将以自身或指定的子公司受让标的股权。目前根据振发集团提供的资料显示,标的股权为如下14家标的公司的100%的股权,分别为:
(1)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
(2)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中宁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100%的股权、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民勤县国能太阳
能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阿克陶县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北京国能风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峪关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沟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及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均在项目现场进行相关的尽调工作,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动中。
四、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涉及的标的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的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确定,加之春节放假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1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 3月 5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五、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8年 4月 5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的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逾期未能在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
本次重组事项,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若公司未提出继续停牌申请或者继续停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 2 个月内恢复交易。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方面工作,就重组方案及交易细节进行探讨与论证,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六、尚需履行的程序和目前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尚未就标的资产签署正式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