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6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动态)156 倍(数据来源于同花顺交易软件),显著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光伏业务(包括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光伏发电及运营)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31.24%,其中 8 月份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收入在光伏业务收入中占比 47.89%,后续金昌国源电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771.99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1.47%。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和 9 月 1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证上〔2020〕515 号)第 4.2条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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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并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暨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变动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通过中信证券的邮件获悉,中信证券于 2020
年9月 11 日至 9 月 14 日内共计卖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9,400 股。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尚未完成。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截止目前仅完成部分尽调,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后续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光伏业务(包括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光伏发电及运营)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31.24%,其中 8 月份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收入在光伏业务收入中占比 47.89%,后续金昌国源电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其股份质押率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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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的 99.25%,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5、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771.99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1.47%。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0 年半年度
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