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6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立信中联系由原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改制设立而成,注册地在天津市。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立信中联在执业质量、业务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 年度业务收入前 100 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 33 位。立信中联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 家分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
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7 室-11
5、业务资质: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0 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019.27 万元,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中联合伙人 40 人,注册会计师
327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从业人员 86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姓名:詹有义
从业经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立信中联厦门分所负责人,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火炬电子、乾照光电、光莆电子、中恒信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咨询工作。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等。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1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姓名:郭振华
从业经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7 年起从事审计
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4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三)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30,013.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 万元;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中的证券业务收入 12,270.62 万元;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0 家。
(四)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
姓名:詹有义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1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姓名及从业经历:杨铭姝,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3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五)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刑事处罚 —— ——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监管 —— 2 2 ——
自律处分 —— ——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公布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2020〕155 号),该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执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中联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的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事前认可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
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