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ST吉艾 公告编号:2022-08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进展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
新疆吉创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2)沪 74 民初 2803 号),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6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对于该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结合本次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结果,依据 2022 年三季度末的相关财务数据初步测算,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42 亿元,冲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及营业外支出 1.2 亿元,在未包含所得税影响的前提下,合计预计对当期利润总额及净资产的影响为增加 3.62 亿元,其中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为 0.03 亿元。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更正后:
“ 本次解除事项的财务影响包括两方面:
1)直接影响
结合本次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结果,依据 2022 年三季度末的相关财务数据初步测算,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42 亿元,冲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及营业外支出 1.2 亿元,在未包含所得税影响的前提下,合计预计对当期利润总额及净资产
的影响为增加 3.62 亿元,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鉴于上述调解是基于公司债权投资底层资产不达预期的特殊背景下达成的解除协议,是债权投资处置过程中的特殊业务。其性质、金额和发生频率均具有偶发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该项债权转让协议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应当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2)间接影响
民生上海分行与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中润”)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苏州中润向民生银行借款 12.7 亿元,贷款期限 10 年,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出具还款承诺函,承诺为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等费用与苏州中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上述规定及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判思路来看,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最终可能承担的共同还款义务最大金额为抵押物处置完毕后尚未归还民生上海分行的余款。
目前,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正在交接和接管过程中。民生上海分行在后续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过程中,可获得分配的受偿比例暂无法确定。同时鉴于该笔债权尚在上海金融法院诉讼审理中,法院尚未判决,目前无法测算具体影响,我司将根据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进展及案件的实际诉讼进展进行判断和处理。”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