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
15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持有本公司股份185,7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7%)的股东高怀雪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公司总经理、董事姚庆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40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并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高怀雪女士共发生2笔股份权益变动交易:
1、高怀雪女士于2018年1月5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向四川信
托-吉艾科技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减持5,500,0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2、高怀雪女士于2018年1月12日与公司总经理、董事姚庆先
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4,500,000
股给姚庆先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协议转让尚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批办理过程中。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高怀雪女士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