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披露了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总经理姚庆先生拟自2017年6月27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0%,以上增持数量不包括《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份额。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姚庆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姚庆先生于
2017年 12月 27 日从二级市场增持了29.6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3%,增持金额为63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元) (万股) (%)
姚庆 二级市场买入 2017.12.27 21.48 29.65 0.0613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姚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姚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13%。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251,702股,姚庆先生通过参与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百分之六十。
姚庆先生承诺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监高人员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