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 4
名首次授予和 8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另有 1 名首次授予和 2 名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成绩为 C,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因有 2 名
激励对象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本次注销涉及人数合计为 13 人)合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8,855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04,3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44,555 股,合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09%),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3.76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 22.40 元/股。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148,855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713,165,136 股变更为 713,016,281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713,165,136 元变更为 713,016,281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13,165,136 元。 713,016,28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3,165,136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3,016,281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中际旭创《公司章程》修正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