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际装备")拟发行股份购买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以本说明出具日前12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9月10日,中际装备与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400万元,即注册资本由原980万元增加至1,380万元,中际装备总出资额为2,000万元,高于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1,600万元全部计为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系统设计、销售;关键基础部件,模具销售;数字化生产工厂方案设计、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自动化成套生产装备设计、生产销售及维护,智能控制系统设计,销售;模具生产及销售。
2015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额的议案》。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服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回笼资金,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上市公司以市场估值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将持有的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元出资额(占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85%)以1,300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上海安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中际装备不再持有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额。独立董事亦对该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6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闲置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16年6月8日在龙口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以人民币2,216.86万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上市公司位于龙口市诸由观镇东河阳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为20,19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5,774.83平方米。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亦对该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将上述交易纳入累计数额。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