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签署《合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资意向协议是合作双方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本协议签署后,北京远盟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盟普惠”)将聘请评估机构对其拟通过评估作价方式投入合资公司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有关合资公司实缴出资安排,并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一、合资意向协议签订概况
为拓宽业务领域,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甲方”)拟与远盟普惠在上海张江国际医学园区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免疫细胞存储业务,并在此基础上拓展细胞生物科技相关衍生业务。
双方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签署了《合资意向协议》。
二、合资意向协议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远盟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楼 26 层 6 室
法定代表人:汪丽丽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械(I类)、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盟普惠 100%的股权
3、远盟普惠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远盟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初步合资方案
1.1 双方拟在上海张江国际医学园区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将
主要从事免疫细胞存储业务,并在此基础上拓展细胞生物科技相关衍生业务。
1.2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甲方认缴 3,06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 51%,乙方认缴 2,94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9%。
1.3 甲方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出资,乙方将其现有的免疫细胞存储业务及
相关的运营人员和资产转移至合资公司,其中可评估作价的业务渠道、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评估后投入合资公司。双方对合资公司的实缴出资安排,由双方根据乙方拟通过评估作价方式投入合资公司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
2、关于后续安排
2.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将积极组织合资公司的筹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就乙方拟向合资公司转移的业务、人员和资产作出明确的界定,提供相关的明细;(2)就上述转移事项落实明确的时间安排,如须获得第三方的同意或许可的,应尽快取得该等同意或许可;(3)聘请评估机构对乙方拟通过评估作价方式投入合资公司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4)协商确定双方的实缴出资安排;(5)就合资公司双方股东各自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6)就合资公司成立后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安排作出明确。
2.2 双方同意,应在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正式的合资协议并完
成合资公司的注册登记;如在上述时限内双方仍无法就合资公司设立的具体方案达成一致或者合资公司仍无法完成注册登记,且双方未就上述时限的顺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本次合资终止。
3、关于合资公司的业绩承诺
合资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乙方应当对合资公司每年度可实现的营业收入提供承诺,如该等承诺无法实现,甲方可以通过行使回购权等双方认可的适当方式实
现退出。
三、签订合资意向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影响。长期来看,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合资意向协议是合作双方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但远盟普惠通过评估作价方式投入合资公司的无形资产尚未评估完成,如交易各方就最终评估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