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本次拟首次归属的 107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归属的 3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644.7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