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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3

远方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潘建根先生、郭志军先生、陈聪先生、潘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剑先生、赵宇恒女士、方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根
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陆捷先生将在第五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离任后陆捷先生仍在公司负责其他管理工作。截止当前,陆捷先生持有本公司 1,904,0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公司对陆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建根先生简历

  潘建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汉族,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电测量技术和仪器工程专业;1989年留校于浙江大学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1994年创建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创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美国美确公司董事,杭州和壹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远方帮实极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互益兼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互益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方维尔新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维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维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维赢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止当前,潘建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67,9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7%,并通过持有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55.5%的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 18.88%的股份,潘建根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48.6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为公司持股 5.89%的股东孟欣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郭志军先生简历

  郭志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本科,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经理、大客户部经理、自动制造设备事业部总监、客户中心总监等,
事兼副总经理,杭州远方电磁兼容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维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当前,郭志军先生持有本公司 177,6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陈聪先生简历

  陈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
师。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本公司检测校准中心主任;2015 年 5 月起任杭
州远方检测校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杭州远方检测校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当前,陈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潘敏敏女士简历

  潘敏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本科。2000 年至2003 年任职于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客户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客户中心总经理。

  截止当前,潘敏敏女士持有本公司 92,9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白剑先生简历

  白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博士,精密工学博士后,教授。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9 月曾历任浙江大学光科
系讲师、副教授;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9 月在大阪大学机械系进行博士后研
究;2000 年 10 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大学光电学院副教授、教授;2019 年 2 月至今
任杭州环峻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技术顾问;2020 年 8 月至今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宿杭之光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及首
席科学家;2022 年 5 月 13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当前,白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赵宇恒女士简历

  赵宇恒女士: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副教
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曾任吉林大学教师;2013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曾任长春乾元众盈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调入浙江财经大学任教;2022 年 5 月 13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中国会计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截止当前,赵宇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方建中先生简历


  方建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教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2002 年 1 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
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曾任杭州初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 20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常务理事。
  截止当前,方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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