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0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项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00 点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0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6,445,0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0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828,2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6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828,2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杨忠智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19 年度工作述职。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5,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廖祥正、方素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 2019 年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