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于2017
年 9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9),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倩女士,计划在2017年9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性质
本的比例
闵芳胜 董事兼副总经理 1,384,980 0.4818% 无限售流通股
郭志军 董事兼副总经理 44,415 0.0155% 无限售流通股
李倩 监事会主席 38,775 0.0135% 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2018-007)。
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分别出具
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8年4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
李倩女士,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占公司总 持有无限售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股本的比 通股数量 本的比例
例
闵芳胜 5,539,920 1.9271% 1,384,980 0.4818%
郭志军 177,660 0.0618% 44,415 0.0155%
李倩 155,100 0.0540% 38,775 0.01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倩女士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到期,但是不排除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