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3-05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说明如下:
一、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和2013年0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07月31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杭
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3年0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
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人
数由77人调整为71人,首次授予数量由股票期权数量由225万分调整到197
万份。
二、本次公司调整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截至目前已有
6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再符合公司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以及6人拟获授的28万
份A股股票期权。
已离职6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所涉激励对象由77人减少至7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5
万份调整为197万份。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详
见本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本次激励对象人员调整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
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
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
调整,是基于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前原有激励对象中出现了6名激励对象离职
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应予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及其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故符合
《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的
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
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是基于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前原有激励对象中出现了6名
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鉴于这6名激励对象的离职,其已不再符
合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董事会应予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以及6人拟获授的
28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由77人减少至7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5万份调整为197万
份。其他所有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
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凯麦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授权日事项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股票期
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及其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备忘录1、2、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股票期
权的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