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3-05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A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0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
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71名激励对象197万份股票期权,股
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3年08月22日。
一、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和2013年0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07月31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杭
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3年0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公司首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股权期权授权日为2013年08月22日,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原因,
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首次授予
数量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77人调整为71人,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25万份调整到197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的授权日为2013年08月22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万份权益。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远方光电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均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同意向
7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万份股票期权。
三、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远方光电股票作
为本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
6年,其中期权等待期为3年,行权期为3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首
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期行权。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原因,公司于2013年
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象及
其首次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77人
调整为7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由225万份调整为197万份;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