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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19-08-1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一九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25 人,具体
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167.36 万元(含),资金来源
为员工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 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及展期安排...... 10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1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10

    (三)其他禁售规定......11

    (四)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 ......11
五、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2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3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1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1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4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 14
八、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 1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15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5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16

    (四)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 16
九、其他重要事项...... 18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8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
    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
    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执行。...... 19
    (三)关于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按相关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收益税收政策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19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及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并根据“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确定如下: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5 年的公司
员工,中高层管理人员、主管、班长和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内聘高级职称、获得公司优秀员工称号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的“以岗定股”原则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2,167.3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167.36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 4.16 元/股,拟认购股份数合计 521 万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参加本
人,累计认购约 70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 13.44%;其他员工累计认购股份预计 451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 86.5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认购股份(万股)    比例%    认购份额(万份)

 缪敬昌        副总经理              40            7.68          166.40

王长勇【注】      财务总监              15            2.88          62.40

 瞿红卿          监事                10            1.92          41.60

  姚炯          监事                5            0.96          20.8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4 人)        70            13.44          291.20

 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 121 人)        451            86.56        1,876.16

            合计                    521          100.00        2,167.36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上述参加人员中,不
存在参加人员为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王长勇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自筹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裕兴股份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167.36 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资
金总额为员工认购的股数,按每股 4.16 元计算得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按照认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告编号:2018-024、2018-025)。2018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33)。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0.00 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00 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根据
2019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3),公司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895,1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最高成交价为 9.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7,848.73 万元(含交易费用)。2019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