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4)。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要求《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495,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最高成交价为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04万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调整前: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调整后: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主要是由于公司股价持续了一段时间的下跌,公司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调整前: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调整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调整前:
“按本次回购最高金额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3.46%;按本次回购最低金额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调整后:
“按本次回购最高金额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2.77%;按本次回购最低金额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调整前:
“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整后:
“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调整前: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票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156,606 20.49% 69,156,606 23.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596,394 79.51% 219,596,394 76.05%
三、股份总数 288,753,000 100.00% 288,753,000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按本次回购金额1亿元、回购价格1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1,000万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156,606 20.49% 59,156,606 21.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596,394 79.51% 219,596,394 78.78%
三、股份总数 288,753,000 100.00% 278,753,000 100.00%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部分用于激励、部分用于注销,暂不做测算。”
调整后: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按本次回购金额8,000万元、回购价格1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800万股股票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156,606 20.49% 67,950,706 23.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596,394 79.51% 220,802,294 76.47%
三、股份总数 288,753,000 100.00% 288,753,000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按本次回购金额8,000万元、回购价格1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800万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156,606 20.49% 59,950,706 21.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596,394 79.51% 220,802,294 78.65%
三、股份总数 288,753,000 100.00% 280,753,000 100.00%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部分用于激励、部分被注销,暂不做测算。
注:调整后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公司2019年3月29日收盘后的数据。”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调整后)》。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