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
忠先生计划自2019年1月3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李成忠先生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0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869,099,618股的0.32%,累计增持金额为1,125.10万元,上述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忠先生关于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忠先生。
2、增持主体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85,045股,其通过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付红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853,9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099,618股的43.60%。
注:付红玲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成忠先生与付红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付红玲女士的增持计划已于2018年11月5日实施完毕,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099,618股的0.3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00.12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
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
计划。
2、增持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忠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30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
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
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股东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占公司目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前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万元) 比例
2019年4月19日 集中竞价 4.277 350,000 149.70 0.040%
2019年5月6日 集中竞价 3.958 500,000 197.90 0.058%
2019年5月20日 集中竞价 3.883 60,000 23.30 0.007%
李成忠 2019年6月6日 集中竞价 3.844 300,000 115.32 0.035%
2019年6月19日 集中竞价 3.981 500,000 199.05 0.058%
2019年6月25日 集中竞价 4.027 500,000 201.35 0.058%
2019年6月27日 集中竞价 4.042 590,000 238.48 0.068%
合计 2,800,000 1,125.10 0.324%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69,099,618股,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85,045股,其通过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付红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853,9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099,618股的43.60%。
本次增持后,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045股,其通过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付红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1,653,9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099,618股的43.91%。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股份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成忠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