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杨晓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绿女士为内部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4.77 元/股调整为4.7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周泽湘先生、方一夫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项目进展等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论证,公司决定调整融资方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